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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关于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将本年度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提名类别为自治区突出贡献奖、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标准 (一)自治区突出贡献奖 自治区突出贡献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 1.在科学研究中积极探索,为推动相关学科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2.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在转化过程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 3.在基层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工作十年以上,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一、二、三等奖 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对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 前款所称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提名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一、二、三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5人。 (三)自治区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 自治区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 前款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提名自治区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6人。   (四)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3.在推动行业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可分为下述成果类别: 1.技术开发成果,在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生物品种的开发及其应用,技术上有创新,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转化推广及产业化成果,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产业化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对行业或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社会公益成果,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与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创造显著社会效益。 4.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成果,在为各级各类决策(政策、制度、战略、规划等)和管理服务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中作出重大贡献,并已被决策部门采纳,在实际中应用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5.基层成果,由地(州、市)、县(市)(不含乌鲁木齐市及所属各区)所属单位和人员为主完成的本条前4类成果。其完成单位的前三名必须是在地(州)、县(市)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不含央企、主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及其子公司与区级单位);完成人员的前三名必须是在地(州、市)及以下单位的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   6.工人农民技术创新成果,由隶属于企事业单位及基层农业单位的工人农民技术人员为主完成的本条1、2类成果。其完成单位的前三名必须是属于企业或基层农业单位性质并在新疆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完成人员的前三名必须是在上述企业或基层农业单位工作的工人或农民身份的科技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 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12人,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9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三等奖成果的完成人不超过7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三、被提名者条件 提名的自治区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公民)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成果的完成人(公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具有强烈的科技创新和奉献精神) 提名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当为全职在自治区工作的个人,第一完成单位应当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组织。   四、提名方式和指标要求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成果及候选人由下列提名者提名: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为自治区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疆有关单位以及其他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 每个提名单位限提名1名自治区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提名的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数量不限。     (二)专家提名 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自治区最高科学技术奖(特等奖)获奖者、突出贡献奖获奖者组成提名组,或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提名组,可联名提名自治区突出贡献奖候选人1名,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或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1项。 联名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应为自治区单位专家,责任专家负责提名、异议答复、评审汇报等相关事项。 专家每人每年与他人联合提名科学技术奖项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提名;联合提名时与被提名成果(人选)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成果的完成人,不参与本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五、提名等级 自治区突出贡献奖不分奖励等级。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候选成果,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候选成果奖励等级分为“提名一等奖”“提名二等奖”“提名三等奖”三种情况。“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成果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评审落选成果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各单位和专家提名成果时,应明确所提名成果的建议奖励等级,候选成果材料(纸质版)正式提交后,成果奖励等级建议本年度不得变更。 六、提名材料相关要求 (一)提名成果应于2026年8月1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候选成果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4年8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候选成果应当于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技术整体应用;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应当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技术整体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成果,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同一年度不得被重复提名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2024年、2025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 (六)用于支撑2026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成果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成果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成果或本年度其他提名成果中出现。(申报单位可通过新疆科技成果管理网 www.xjkjcgw.com自行查重)凡是存在重复使用情形的(含已获奖、已提名的成果),一律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不予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七)提名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成果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提名自治区技术发明奖成果的主要技术支撑内容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八)提名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应支持提名书中经济社会效益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由实际应用单位或地(州、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取得的经济效益应以销售合同、发票等作为主要支撑依据。 (九)历年参加评奖但未获奖的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重新参加本年度的提名工作: 1.参加评奖后一直持续开展研究工作,并在创新内容上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如有新的创新成果、影响因子较大的新论文发表,出版新专著,获得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新药证书、新产品登记证书等); 2.参加评奖后在经济、社会效益方面有大幅度增加,并能提供新的推广、应用证明及相关财务审计等证明材料。  七、科研诚信和提名责任要求 (一)全面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自治区科技奖励实行科研诚信全过程管理,提名专家、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无科研失信行为。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1.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书面承诺相关材料应存档备查)。提名者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被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批评教育、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 2.提名者应当就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听取其所在单位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当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3.提名者应当加强对提名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的核查,重点核查经济社会效益测算方法是否科学规范,相关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应用证明等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若在评审过程中以及后续发现存在虚假填报、数据造假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三)候选人(项目完成人)不得被提名科学技术奖情形 1.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的; 2.有科研不端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省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3.被依法列为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对象且处于惩戒期的; 4.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政务处分并处于影响期的; 5.其他被禁止参与科学技术奖励活动情形的。 (四)提名公示 本年度所有参评成果(人选)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接受监督。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提名的,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须在网络填报截止前上传到新疆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系统,其中提名单位上传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专家上传相关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的情况。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提交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八、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成果实行网上提名及评审,提名书及相关材料可通过新疆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系统(新疆科技成果管理网 www.xjkjcgw.com)进行填写。 2.除网上申报外,申报单位还需报送1套纸质提名材料。提名书应通过新疆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系统进行生成、打印,其所有签章处均应按要求签字、盖章。提名材料应按顺序装订,并按要求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3.专家提名自治区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或科学技术奖候选成果的,可与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联系,于8月1日前提交专家提名函。经审查同意后给予提名号和登录口令进行网上提名。提名书应通过新疆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系统进行打印,1套纸质提名材料须由提名专家本人签字,按顺序装订后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4.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等专用项目成果的登记、提名工作,请直接与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联系,严禁通过网络申报。 (二)报送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4日。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办理成果登记) 0991-3680108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0991-3823583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991-3652231 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0991-3193615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邮编:830011   电子邮箱:xjkjtcgb@163.com

来源: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026.07.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围绕科技赋能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进行调研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八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关键需求布局重大创新任务、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1月14至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王成带队先后到伊犁州、昌吉州,深入相关企业、园区调研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情况,并与昌吉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陆晶、伊犁州副州长刘庆华等座谈交流。   调研过程中,奎屯市新疆和润金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玛纳斯县新疆数字农业智能装备产业园、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棉花副产品综合利用、优质商品棉生产和高标准棉田建设、棉花纺织服装等详细介绍了搭建创新平台、组织科研攻关、促进产学研融合方面的工作情况。   期间,调研组就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科技创新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了奎屯市人民政府、玛纳斯县人民政府、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伊东工业园、河南省纺织行业协会、大连理工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泰昆集团、天康生物股份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中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新疆利华集团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围绕推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深入交流研讨。   王成指出,棉花是新疆的主导产业、战略地位突出,经过近几年快速发展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相关大学、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和推动全区棉花产业创新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坚持“四个面向”的科技创新战略方向,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的生产方式变革、技术体系变革,以产业急需为导向,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引领,优化面向未来的产业科技创新布局,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让科技创新在引领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王成强调,科技厅将聚焦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高标准布局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引领作用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立足国家重大战略和自治区产业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科技创新和高品质棉花为抓手,“技术方+生产方+需求方”相结合一体化布局棉花全产业链,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协同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助力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上规模提效益。要从全区科技创新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出发,强化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引进,加快打造棉花领域优势科研力量,精准把脉产业集群“群主”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关键需求,瞄准棉花育种、无盐印染等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强化协同攻关,持续补链延链强链,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发展接续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来源: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026.07.08
创新落地 新疆的发展更有力

2025年喀什地区财政补贴惠及超355万人      3月6日,记者从喀什地区财政局获悉:2025年,喀什地区通过“一卡通”系统累计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60.35亿元,受益群众达355.76万人。补贴涵盖就业、民政、教育等民生领域137类、149个项目,涉及22个行业主管部门。      喀什地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补贴政策体系,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在民生保障方面,喀什地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2025年全地区累计发放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津贴、临时救助、散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18项民生资金38亿元,惠及58.34万群众。补贴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直达受益群众的社保卡中,每月按时足额发放,让各族群众真切感受到政策暖意。      就业是民生之本。2025年,喀什地区通过向133家见习机构发放965.3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精准破解青年就业“经验瓶颈”与企业用工适配难题。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减轻了7700名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青年群体的经济压力,强化了他们在见习期间的生活保障,吸引更多未就业群体参与见习,积累职场经验。      为助力人才聚集与创业活力,喀什地区还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983万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助力劳动者掌握高附加值的职业技能。2025年,全地区82家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涵盖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电商等50多个工种。接受各类培训的7700多人,人均收入显著提升,有效拓宽了家庭增收路径。      在积极落实国家本专科、中职的资助政策方面,喀什地区积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2025年,喀什地区投入1.74亿元,加大本专科、中职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力度,惠及4.25万学生,有力保障了困难学生就学,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筑牢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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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新疆科技创新大会召开 5位科学家和149项科研成果获表彰

11月17日,新疆科技创新大会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大会对获得202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5位科学家、149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进行表彰,5个创新平台也正式揭牌亮相。 会上,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正高级工程师王清华、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科肿瘤诊疗中心主任医师古扎丽努尔·阿不力孜等5位长期扎根科研一线的专家荣获202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荣获202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古扎丽努尔·阿不力孜说,这份荣誉属于20多年来并肩奋斗的每一位团队成员。20多年来,团队逐步构建起新疆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推动免费宫颈癌筛查惠及超过50万名农村妇女。“今天的荣誉,是我们科研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但绝不是终点。它激励我们继续扎根这片热土,保护人民生命健康。” 当日,149项科研成果分别荣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其中,自治区自然科学奖共8项,技术发明奖6项,科技进步奖135项。从公布结果来看,本年度获奖成果紧密围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布局,覆盖油气生产加工、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棉花与纺织、绿色有机果蔬、生命健康、生态环保、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为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同时,会上包括干旱区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全国重点实验室、丝路水实验室、昆仑智能装备实验室、新疆能源化工实验室、新疆天山科技创新院五大高能级创新平台正式揭牌,这标志着新疆在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智能装备研发、能源化工、科创生态培育五大领域,再添一批“硬核”创新载体,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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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学术交流研讨会在乌鲁木齐举行

      以“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推进能源资源全链条发展”为主题的2025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学术交流研讨会,近日在乌鲁木齐举行。该研讨会由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新疆大学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汇聚了来自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重点企业及行业协会的200余位代表,共同研讨新疆自贸试验区推动能源资源全产业链建设的战略路径与创新实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主任李轩表示,新疆自贸试验区自挂牌以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已推出两批共35项改革创新成果,贸易、通关、投资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新疆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将持续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全力推动能源资源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智库是连接政府、市场与社会的重要桥梁,是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智慧引擎。”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兼前海分院院长曲建在致辞中说,作为参与新疆自贸试验区全流程建设的智库单位,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已与自治区商务厅、新疆大学共建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在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产学研融合中,充分运用AI规划智能体、空天一体化遥感、产业大数据分析等前沿技术,助力新疆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产业升级、绿色发展、开放合作上实现新突破。       新疆大学党委副书记孟凡丽表示,新疆大学坚持服务国家战略落地和自治区发展,立足专题研究、人才培养平台服务及国际合作优势,为新疆建设向西开放战略支点、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及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高地贡献高校力量。       在主旨发言环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余斌说,新疆应充分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绿色矿业及加工、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产业集群,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原总经济师、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教授陈文玲表示,要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产业集聚效能和链式发展能力,更有力支撑国家能源安全。       会议设置了“构建新疆自贸试验区开放型特色产业体系”“能源资源全产业链建设的实践与经验”两场高端对话和“科技赋能·链动未来”“绿色引擎·产业创新”两场前沿对话。       高端对话环节,来自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新疆大学、中山大学、哈萨克斯坦管理经济战略研究院、马来西亚中国丝路总商会、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的七位专家学者围绕新疆特色产业体系开展深入探讨,介绍国内外自贸试验区先进经验,为新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产业协同提出建议。       前沿对话环节,来自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国网新疆电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乌鲁木齐国际陆港等单位的十位行业专家,围绕新型电力系统、AI与算力技术、低空经济、能源资源禀赋及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议题分享了创新实践案例与技术解决方案,深入探讨了全产业链智能化、绿色化升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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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国家能源局:“十五五”期间将推进氢能试点,大力培育未来产业

       IT之家消息,今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介绍了氢能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         他表示,氢能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型电力系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将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同时,氢能产业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发展过程中将全方位带动产业创新、扩大内需、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 截至 2025 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累计建成产能超 25 万吨 / 年,较上年实现翻番式增长。新疆库车、宁夏宁东、内蒙古赤峰、吉林大安和松原等项目建成投运,氢能生产 — 储运 — 应用产业流程逐步贯通;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取得新突破,为氢能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IT之家从发布会获悉,“十五五”期间,国家能源局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氢能试点,健全标准认证体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培育氢能未来产业,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来源: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